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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龙王顾不上收拢残兵败将,只带着数百人仓皇逃走,考虑到宋江的大军就在后面,汪克凡放弃了追击的打算。
不是不想追,是不敢追,不能追。
恭义营都是短腿的步兵,只有依托长枪阵才能发挥战斗力,并不适合在运动中追击敌人。
山谷中地形复杂,道路难行,身披铠甲的长枪兵很快就会耗尽体力,一旦被水匪打个埋伏,反而会吃个大亏。
善战者绝不会以短击长,汪克凡小心藏拙。
虽然放跑了杜龙王,漫山遍野的残匪也足够明军忙活了,失去指挥的水匪溃不成军,在青壮的追逐下东奔西逃,慌不择路,稀里糊涂就做了俘虏。
除了个别困兽犹斗的悍匪之外,有组织的抵抗全部被恭义营击溃,长枪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水匪们要么逃走,要么扔下兵器跪地请降,动作稍慢的,立刻就会被无情地刺杀。
战事很快结束,卫所兵和青壮们开始打扫战场,汪克凡却命恭义营原地休息。
士兵的武器都放在手边,不许解甲,不许躺卧,不许随意走动,彼此间队形间距保持不变,只要一声令下就能起身迎敌。
战场上随时可能发生意外,必须养成时刻保持警惕的习惯。
士兵们喘息着就地坐下,表情有些木呆呆的,还不敢相信真的已经胜利了,过了一会才有人开始喝水聊天,低声谈笑,渐渐放松下来。
他们还都是新兵,在刚才的战斗中过于紧张亢奋,精力体力都消耗很大,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而不是争抢那些缴获物资。
况且这一仗如摧枯拉朽般彻底打出了威风,孟宝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贪墨恭义营的缴获,最多在其中做点小手脚,水至清则无鱼,没必要和他计较,明面上还得给点甜头。
汪克凡更关心将士们的伤亡,这些天摸爬滚打在一起,几乎能叫出每个士兵的名字,对这支部队已经建立了感情。
吩咐汪晟等哨官保持警戒,汪克凡带着几名亲兵向后走去,那里是恭义营和水匪前队的战场,一群群青壮正忙着救助伤员,收敛阵亡士卒的尸体。
遍地都是水匪扔下的武器、器械和旗帜,上面沾满了脚印和泥土,失去主人的战马避开人群,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中,水匪的尸体没人收敛,横七竖八倒卧在血泊中。
汪克凡目光一扫,看到个意外的场景,史阿大斜蹲在一具水匪的尸体旁边,左手探在那水匪的裤裆中,仔细地摸索着什么……
史阿大身子壮健,神经大条,把肩膀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一下,随手捡了一柄单刀防身,就兴致勃勃地冲进死人堆,在尸体上搜寻金银财物。
当兵卖命,图的就是升官发财,史阿大是个直肠子的庄稼汉,对升官没什么感觉,只喜欢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银子。
伤兵没有任务在身,捞点外快不算违反军纪,他就像一头尽职的猎犬,仔细筛查着每一具尸体,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钱的部位。
耐心的付出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不一会的工夫,史阿大已经找到了好几串铜钱,两块碎银子,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金戒指。
这可是个好东西,娶媳妇正好用得上,史阿大又惊又喜,捏起戒指狠狠咬了一口,随即咧开大嘴,“呵呵呵”
发出一阵憨笑。
这戒指十足真金,肩膀上挨一刀也值了!
嗯?不对,狗日的把戒指藏在裤裆里,害得老子咬他的吊毛!
史阿大突然醒悟过来,呸呸吐了两口,一脚向那尸体踢去。
“哦……”
尸体竟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史阿大吓了一跳,忙俯下身仔细查看,原来那水匪还没死,腰间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巨大伤口,看样子随时可能断气。
“你小子是个短命鬼,早死早投胎,下辈子别再做贼了!”
史阿大嘟囔着提起单刀,顺手扎了下去。
那水匪满身血迹,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眼看就要死于刀下,背后突然有人伸出一只手,扯住了史阿大的手腕。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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