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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4章妒火中烧!
朱记酒楼是蓟县的一个老字号,家族距今传承已有五代人百年时间,最初就是做酱骨头起家,号称是朱记酱骨头在蓟县走街串巷,因为做的很好吃,再加上价格也实惠所以生意十分红火卖的十分好!
因此也是从最初的走街串巷,变成了一个小餐馆,再由小餐馆变成了如今蓟县排名前列的大酒楼。
虽然生意越做越大,但是酱骨头自始至终都是朱记酒楼招牌产品,历代掌柜都是坚持传统手艺,不甘有一丝一毫的偷工减料,所以始终今日,这朱记酱骨头依旧是美味不变,每天都要卖出数十盘!
因此朱记酒楼锅里始终都是准备着,只等着食客点餐便可以装盘上桌,这一次也是一样,刘百川只等了一盏茶的事件,一盘酱香浓郁的酱骨头,还有一壶烧刀子便是端上了桌子!
“客观!
酱骨头和烧刀子给您上了,那几个小菜后厨正炒着呢!”
感受着酱骨头散发出的熟悉的味道,刘百川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来过但是这个味道却是没有变。
大约五六年前,刘百川在统调处接到命令,带人来蓟县这里抓一个监察司的探子,抓人很顺利的完成了,当时刘百川的一个手下是土生土长的蓟县人,就提议来朱记酒楼吃酱骨头庆祝一下!
刘百川也觉得顺利完成任务,吃点喝点庆祝一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对于吃酱骨头庆祝有些不解················
在他眼中有什么这骨头有什么好吃的呢?
大家吃点红烧肉,清蒸鱼不比啃骨头更实惠?
他虽然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在手下的极力推荐下,他也是跟着来到了朱记酒楼!
一尝这个朱记酱骨头,刘百川也是觉得盛名之下无虚士,这朱记酱骨头的能够传承百年果然还是有点东西!
从那以后但凡有机会来蓟县出差公干,刘百川都会来朱记酒楼吃一顿酱骨头,如果可以喝酒的话,他还会配上朱记酒楼的烧刀子,他觉得这是非常难得搭配!
上一次来朱记酒楼持酱骨头,已经是快两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为什么来蓟县,刘百川已经不记得了,刘百川只记得自己吃完那次酱骨头后不久,他的靠山霍三就出事了,紧接着他就被王学成发配到了川蜀!
回想着往日的种种,刘百川一口烧刀子下去,神情也是有些唏嘘,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生米,一个小凉菜,还有一个醋炒土豆丝也是端上了刘百川的餐桌。
尽管这三个小菜不是很硬,但却是下酒的绝配,所以也是让刘百川喝酒的速度有所加快。
刘百川也是一个嗜酒之人,之前在统调处的更是有刘千杯的外号!
他之所以被霍三所看重,一开始也是因为他喝酒的能力,霍三有什么饭局都带着他,让他为自己挡酒,久而久之刘百川也就成了霍三的心腹爱将,被霍三所提携,从一个普通特务,成长为了统调处的百户,千户················
成为千户之后刘百川因为一次喝酒误事犯了错后,有了教训的他喝的次数也少了,但也基本上五天一小喝,十天一大喝,赶路的这段时间,为了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刘百川不得不停止了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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