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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最恐怖,最可怕的。
恐怖的是人心,可怕的思想!
人的思想有多远,人的心就有多深!
中指想笑,想大笑。
他觉得面前的三人和拇指一样,都是白痴!
杀人最多的不是食指,而是中指!
剑法最强的不是拇指,也是中指!
只有他才配得上杀人,只有他才配得上用剑。
他们不配,就连大红袍都不配。
他自傲,他张狂。
他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能力。
为一个死人而争执?中指不屑,中指想笑。
可是,自己为什么笑不出声音?
为什么?
等到中指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倒下了。
他的太阳穴上有一个细小的红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的红点。
没人看清楚食指是什么时候出手,是怎么出手的。
但是,食指出手,中指死了。
“为什么要杀他?”
提问的不是心智不全的小指,而是如流云顺水般宁静的无名指。
“因为他不配!”
“不配什么?”
“不配用剑,不配杀人,不配正面看大红袍的脸。”
食指看着躺在地上,两眼死鱼一样外凸,满脸不可思议的中指,生硬的说道:“大红袍讨厌别人看他的脸,而他却违反了大红袍的游戏规则。”
无名指沉默。
小指沉默。
小指突然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
他很敏感,他怀疑食指杀人的动机。
食指他到底是谁?
可是这却又很好笑,杀人也有动机?
杀人也有理由?
杀人也有借口?
(十三)
圆月就如同被天狗咬了一口,非常难看的划出一道月弯,使得原本润滑如丝的明月,缺少了圆润的美感。
丑陋的月牙,丑陋的监察院。
除了喜欢听曲之外,陈萍萍还喜欢鲜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
在不同的时节中,这里总是有不同的鲜花盛开。
他总是住在花开得最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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