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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渴望征服别人。
不希望别人来征服自己。
古时有句话。
宁可站着死。
不愿跪着生。
就是这个大男子思想地最佳印证。
如果说,只要把菊花献出来,就可以苟且偷生,那么相信很多男的宁愿选择死亡……
林天羽是一个新时代青年,他地思想达不到那种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状态,有美女坐在怀中,不乱才怪,但他对于同性恋地态度,跟网络的主流相近,对女女地百合不太反感,对男男的背背山则呕吐不止,他无法想像一个男人搂着另一个男人亲嘴,再交叉交叉到天光那种情形。
如果男女交叉交叉到天光,那是好事,证明生活很性福,换成男男,他绝对受不了这个变态地举动。
如果暗黑殿走出来的杀手是个男的同性恋,林天羽会禁止他靠近自己三米之内,否则杀无赦。
不过是个女的,他仅是皱了一皱眉头。
好吧,女的百合还有救!
「你的脸、眉宇、皮肤散发一种特殊的春情,衣服上,也隐隐带有别的女人的体味,还有,你帽子沿藏有一根金色的头发,而你的发色,是微呈褐色的,这一切,说明你刚刚与另外一个女人欢好不久。
」林天羽微笑,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与我没有关系。
至于交换条件嘛?陪我睡一晚,这是条件,你能答应,珠子就属于你的了!
」
「……」众人一阵无语。
这样,还不如让老虎狮子改吃素。
女女的百合,本身就不是喜欢男人,才搞在一起的,现在要她陪男人睡觉,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谷玲玲有些着急,她生怕这混血妞真的答应林天羽,陪他睡一晚,就拿走珠子。
本来她与林天羽只是刚认识,什么关系都没有,可是她心中却有种女人天性的嫉妒,觉得好男人好东西不应该让别人抢走了。
可是如果翻脸,一口咬定死活说不能给,她又怕混血妞会用手枪在林天羽头上开个天窗。
比起珠子,还是生命更加重要。
所以,她的心中最矛盾,最着急,最难过……怎么选,都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
「不行,不可能,我不会跟男人同睡一张床,我最讨厌的,就是男人!
把珠子给我,否则。
我,开枪!
」暗黑殿的女杀手举枪,指着林天羽地后脑,冷冰冰地哼道。
因为心中愤怒,她说话倒流利了许多。
众人愕然,谈不成,可以坐下来再慢慢商量嘛,什么条件都没有。
白给谁愿意啊?
只有半秃男,他心中得意了。
心中嚷嚷着开枪开枪,越快越好,最好一枪打不死这土包子。
然后多打几枪,让他死无全尸最好!
「我最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小妞,只有男人用枪征服女人,没有女人用枪征服男人的。
你这样做很危险……」林天羽淡淡一笑,表情满不在乎的样子,让众人感到惊讶,这小子的胆真是铁打的,就算那混血妞不想开枪,万一走火,他这条小命也凉过水。
「一千万美元。
换,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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