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柯挑挑拣拣选了首尹萌没听过的英文歌,hurts的silverlg。
大概是不怎么会唱就选一首大家都没听过的糊弄人吧╮(╯▽╰)╭
这歌开头鼓点非常带感,有点重金属的feel,电子线条混合穿插混合,确实是歌如其名,天明前压抑带着希冀的阴沉。
本来想要休息一下的众人,一半人一下子被开头吸引了注意力。
林柯一张嘴就拉回了剩下一半的注意力。
他的声音略带沙哑,还有些未变声之前的清亮,和这歌主题非常相似,压抑中透着挣扎光明的沉痛。
再加上他的英语带着点英式咬文嚼字的腔调,吐字重音非常有意思,整个歌的韵律都带着一股生死救赎的逼格,还真是让尹萌刚才讽刺他的&ldo;逼格&rdo;自打了脸。
唱歌的林柯完全让人忽略了人本身如何,他的声音完全带着不能言说的魅力,让人不自觉屏住呼吸。
昏暗的灯光下笼罩着硬挺的轮廓,在尹萌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有了男生的线条。
前段结束,音乐陡然从压抑的乌云弥漫中透出了一丝不清不楚的光亮,从未放弃过的挣扎瞬间炽烈的加强起来,白光像是要裂开晦暗的乌云,明明紧张的崛起音调却被林柯唱出了慵懒的节奏。
这种完全和曲调表达意思冲突的情绪被神奇融为一起。
就像林柯本人,无关乎努不努力,更无关乎重不重要,看似浑不在意,实则已经完成了飞行,最终的结果远远比明面上永远在前进的人强很多。
林柯懒散的唱完,尹萌却陷入了沉思。
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她从来都是嫉妒林柯的,凭什么两眼一扫,看一遍就能比她熬夜一晚上考的高;凭什么他一直在玩游戏,从来不求上进,却能知道个公式就什么都会。
表面上看起来大家混作一团,其实心机比这些单纯的高中少年重多了的尹萌,从心底里一直对林柯抱有这一种嫉妒和不自控的竞争交加的心思,甚至有时候竞争不过会不受自主的贬低他。
即使她早就明白人和人的不同,并非所有事情努力就一定做得比别人好,但林柯的这种付出和得到的严重不平衡总会让她不得不出现一些小心思。
大概迟钝的林柯感受不到这些,因为尹萌从始至终也并没有讨厌过他,甚至是出于一种&ldo;无奈论如何搞好关系&rdo;的圆滑处事策略,他们俩的关系还莫名其妙的好。
但现在她突兀的从他的唱歌里产生了精神上的交织,其实林柯从来都没有他表现的那么懒散,不在乎,没有上进心。
表象从来都是用来混淆他人视线的,林柯本质完全是一个直线思维。
因为他心里完全是把这些当做游戏,如何投入和付出才得到平衡的回报,因为作为他自己本身而言,是完全不需要在这上面花费太多时间的。
正当尹萌猜测林柯脑子那回回道道的时候,旁边的韦敏激动的揪住了尹萌的腿。
韦敏和邹真沛关系不错,平时同进同出,学习比邹真沛李璐都好,但是赶不上尹萌和陈思颖这挂,长得娇俏可爱的类型,说不上是什么大美女,但是清纯可人是绰绰有余。
&ldo;那个,萌萌?&rdo;
尹萌回神:&ldo;啥?&rdo;
韦敏脸有些红:&ldo;你是和林柯关系还不错吧?&rdo;
尹萌一噎,这是要干嘛:&ldo;还成吧。
&rdo;
&ldo;那,你知道林柯有没有女友?&rdo;
&ldo;噗!
&rdo;喝果汁的尹萌差点呛出来,&ldo;没,没有吧。
&rdo;
李璐突然跑了出来,捏着嗓子:&ldo;什么?!
什么?韦敏你不会看上林柯了吧?&rdo;
韦敏一摊手:&ldo;到没有,就是觉着他唱歌挺帅的。
&rdo;
李璐托腮一寻摸:&ldo;确实啊,真想不到他唱歌这么好。
&rdo;
韦敏一点头符合道:&ldo;是啊,他要是刚才再报个吉他我就真的要扑上去了。
...
力荐大魔王渴望种田...
作者奕天行的经典小说开局夺舍镇元子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生洪荒,开局夺舍了镇元大仙!原本想要在这恐怖的世界苟到天下无敌,却没想到,系统破碎得到无量气运加身。小心避开了一只蚂蚁,气运发光,天降百万功德,成功突破大罗金仙。什么?鸿钧讲道,我赶不上怎么办气运汹涌,洪荒大能皆被琐事缠身,一时间竟晚了片刻,让镇元子抢先到了紫霄宫。出门遇宝物,随手救下的皆是日后大能。镇元子我太难了...
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次意外的考古挖掘工作,让他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定位传送仪的功能定位传送存储升级。定位设定坐标,确定传送位置,避免在传送中迷失。传送依靠能量,进行超远距离传送,实现两地之间的零距离。存储一个存储空间,传送时可用于存储物品。升级拥有定位传送仪,杜乐不仅能够在不同地方空间来回穿梭,顺便做做生意,把异地空间特产拿回地球,也能把地球的物品贩卖到异地空间。更让杜乐欢喜的是,他可以淘换一些高科技星球的低级科技,拿到地球充当高科技,建立起他的商业帝国。(新人新书上街现世,需要大大们的棍棒会员点击鉴赏推荐票大方收藏夜凡拜谢!)...
...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