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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是昨天下午发的,已隔了夜,我这么久没回应,他一定担心坏了。
【好了好了!
我昨天睡了一整天,发了些汗,今天身体已经完全好了!
】
也巧,回完信息的下一秒,手机便耗尽最后一丝电量,在我手里咽了气。
注视着彻底变成板砖的手机,我遗憾叹了口气,只得放弃了破译沈鹜年鸟语的计划。
洗手台上,挤好牙膏的牙刷如同复制黏贴一般,摆放在了与昨天同样的位置。
愣怔片刻,我下意识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发现怎么按都开不了机后,再一次遗憾地叹了口气。
“我的衣服在哪儿?”
洗漱完,我扒着门框,探头问厨房里一边哼歌一边忙碌的人。
看沈鹜年杀鱼的架势,我以为昨天那几个菜都是他现学的,平时该不怎么自己做饭。
谁想今天一瞧,他备起菜来竟然有模有样的。
歌声一顿,沈鹜年停下手上切菜动作,支起刀尖,回头看向我:“在我房间的床尾凳上。
你是要回学校了吗?”
我点点头:“嗯,我病好了,也该回去了,谢谢你这两天照顾我。”
沈鹜年想了想,道:“吃完饭我送你吧。”
寄人篱下,最紧要的是识相,或者说有眼力见,因此我总是很怕麻烦别人。
我跟他说到底也才认识没几天,他帮我的地方已经良多,我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他。
“不用不用,我学校离这里很远的,我坐楼下的地铁就好了。”
这里是市中心,公共交通发达,坐地铁虽然时间久了点,但也算方便。
沈鹜年挑挑眉,背过身,继续刚刚停下的切菜工作:“吃完饭我送你。”
他又说了一遍,这次是完全的陈述句。
望着再次哼起歌,看起来心情非常好的男人,我有些犯难。
我最怕的是麻烦别人,第二怕的就是拒绝别人,因此热情而强势的人简直是我的死穴。
张了几次口,婉拒的话都没能成功说出来。
我叹了口气,决定随他去,他要送就送,反正已经欠了他很多人情,也不差这一件。
沈鹜年的卧室同我睡的那间是一样的装修风格,只是他这边有个可以步出的阳台,放着洗衣机和烘干机,套内另外还有个卫生间。
房间内窗帘全部拉开,床铺得整整齐齐,床尾凳上叠放着已经洗好的衣物。
整个房间是淡淡的洗衣液和阳光的味道。
“哇……”
衣物甫入手,我便被它柔软的质地惊到了,穿它这样久,我从来不知道它可以这么柔软。
软到我甚至忍不住将脸埋进去,狠狠蹭了蹭。
从起来就不太明朗的心情,不知为何,忽然就因为这份柔软而没那么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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