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骜闻言,一个翻身爬了起来,支着下巴看向美玉,美玉把胳膊抽回来,若无其事地转了转,李骜道:“怎么回事?她和你说了?”
果然没有人不喜欢八卦,美玉看着李骜,“说了,你觉得他们有可能在一起吗?”
李骜躺了下去,声音略沉,“沉涵出身锦州沉氏,光大周一朝,沉氏出过叁任帝师、两任皇后,在朝堂上做官的更不必说。”
美玉有些咋舌,她只知道沉涵出身很好,没想到有这么好,果然如红翘所料,若是嫁过去恐怕也只能做妾。
“沉涵更是嫡支儿中的嫡子。”
李骜看着美玉道。
得,美玉彻底泄气了,这样的人家恐怕就连妾室都要家世清白的小家碧玉吧。
难道有情人就是成不了一对儿?美玉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温柔地看向李骜,手指从他的脸颊划到他的胸膛,声音故意娇娇的,“李大人,您现在在朝中说的上话吗?”
李骜喉结上下滚动,也配合着粗了声音,“说不上。”
美玉失望地把手抽了回去,李骜赶紧挺起身,故作嚣张道:“不过本官现在太子面前还算说得上话。”
几分得意地看向美玉,“小美人何事求本官啊?”
此言一出,美玉忙回眸给他抛了个媚眼儿,“李大人,红翘若是你的义妹,可配得上沉涵了?”
李骜抓住美玉的手,做足了浪荡子的模样,细细吻住她的手指尖,“若是我帮了,小美人如何谢我啊?”
美玉一双杏眸微微觑他,真真是暗含情意媚眼如丝,“李大人想要我如何谢你?”
李骜如同看见美玉朝着自己招手一样,扑了上去,一夜被翻红浪。
第二天,李骜找了机会,就和红翘说了,自己想要认她做义妹的事。
这样的泼天之喜,让红翘有些害怕,面对着美玉在一旁鼓励的眼神儿,她才鼓起勇气答应了。
认妹的那日,李骜找了几个同僚过来饮酒,算是让他们帮忙宣扬宣扬,美玉躲在屋内没有出去,仪式什么的都是冯守时和小果帮忙操办的。
沉涵不知从哪里知道的,让小厮上门送了贺礼,是一对雕工华美并蒂翠玉发簪。
仪式完了,男人们在前桌喝酒吃饭,红翘就拿着木盒去找了美玉,两个人凑到一起细细观赏着发簪。
美玉也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面对这样的发簪也不禁暗暗赞叹,能送出这样的珍贵的簪子,可见沉涵对红翘是真心的,她亲自给红翘别在发髻上,推她到镜子前看,磨得光滑的铜镜里映着一个含羞带怯的美人的面容。
红翘看向美玉,“东家,好看吗?”
“好看。”
美玉看着红翘,“以后别再叫我东家了,你叫李骜大哥,冯守时二哥,以后就叫我姐姐吧。”
红翘垂了眸害羞道,“姐姐。”
“哎。”
美玉应承了一声。
今日难得没下雪,阳光大盛。
一本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子的小说,范闲的弟弟应该叫什么,范多余,不是范熟在这个多智若妖的世界里,想要活着畅快些,只有一个办法。我看他起高楼,我看他宴群宾,我拆了他楼,看他还剩几人。如书名,第一个世界就是庆余年了后面的世界可能会写都市。第二个应该写混合一些的世界,比如说王多鱼什么剧接下来待定中...
超瞳在手,天下我有。无论你是高傲的俊美白领大长腿,还是清纯的傲娇懵懂学生妹。亦或者,你是倾国倾城有着恐怖背景的千金大小姐。你们通通都逃不过我的法眼!...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天赐良缘战少有点冷主角战云天宋依依作者西瓜不甜云天宋依依...
她重活一生,明医道,兴农田,育萌宝,风华绝代!她权倾天下,讨公道,斗极品,虐桃花,赚钱养家!...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