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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格尔摇头晃脑,“我对学院是赤胆忠心的!
别看我一直表现得像是路明非的老铁,私下里学院的事儿我时刻都放在心上!
两位大哥的事儿我也都记着呢!
比如这狗贼对老大你的未婚妻那是色心不死啊!
要不是有我在,这孤男寡女的,深更半夜不知道敲了多少次门?可我就是一枚锃亮的电灯泡啊!
我就是要在他俩之间发亮!
我用人格跟你保证,这俩绝对没啥苟且!”
恺撒没有理他,认真地盯着屏幕。
芬格尔又转向阿巴斯,难得他也有点语塞了,委实说这一路上他都没想着阿巴斯,他跟阿巴斯没有跟恺撒那么熟,狮心会的前任会长喜欢静坐冥想,
“为了和阿巴斯你保持审美和世界观上的认同感,我有空的时候就研读《古兰经》,虽说吧以我的觉悟能理解得有限,但我内心里还是一个很想亲近神、很要强的年轻人。”
阿巴斯苦笑着摸了摸下颌的短须,
阿巴斯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别再读任何经文了,宗教信仰这事儿不合适你。”
“怎么就不合适我呢?”
芬格尔满脸不解,“我也想寻求真理啊!”
“你是个连神都可以出卖的人啊。”
阿巴斯微笑。
邵公子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已经亮起来了,他那亭亭玉立的女秘书正站在他的面前。
“你你你……你怎么在这里?谁允许你进我卧室的?”
邵公子又急又气。
诺诺走的时候叮嘱他照顾好路明非,片刻不要离开,他就给秘书发了微信说今天不去上班了,有任何人找他都给他挡掉,然后跟一尊神似的坐在床边的沙发上,开了一瓶82年的拉菲,边喝边执行任务。
没想到酒劲儿上来,不知什么时候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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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边随笔:
看到读者有人问这本《龙族》是不是我写的,风格感觉跟前几本不同。
天地良心每个字都是我写的,至于风格不同,看过我三部以上作品的读者应该会知道我可以写出完全不同风格的东西。
最早写作的时候我的成名作是校园风格的《此间的少年》,后来我改写了架空史诗风格的《九州缥缈录》,然而我又写了这部《龙族》,中间我还写过科幻风格的《上海堡垒》。
我想我应该是属变色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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