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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啥是追着王兴胜跑,刘小天自然有他的理由。
这是哪儿?这是边境线,他是第一次来,虎子也是第一次来。
按照普通人的话来说,王兴盛就是地地道道的坐地炮啊!
或者叫地头蛇也行。
总之就是这家伙是最熟悉这里的,在这种时候他当然知道应该往什么地方跑,才能躲开那些野蜂的追击。
要是胡跑一气,恐怕结局会很惨。
刘小天就别提了,妥妥儿的,一定会被蛰个满脸包不说,还可能会因此而在医院躺上几天。
相比之下,虎子的确是皮糙肉厚,外面还有一层厚厚的毛。
但是面对这些前仆后继的野蜂,恐怕结局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正在玩命奔跑的王兴胜很快就注意到了跟在他身后的刘小天和虎子。
这家伙瞬间脸就白了,扭头朝刘小天大声喊道:
“让你的犬往前跑,快!
不要跟着我!”
要是放在平时,刘小天也就照做了。
可是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虽说不是生死关头吧,但也是近乎非常危险的时刻。
当然,要是真的是生死关头,刘小天也不会一直这样追着王兴胜。
不是他有多无私,而是两个人的目标要比一个人大得多。
如果真是在战场上,分头跑要比一起跑有更大的几率能活下来。
可是现在,还谈不到生死的问题,就是一旦被那些野蜂围住,会被蛰得比较惨而已。
简单说就是皮肉苦。
既然没有生命危险,那么战友之间何不一起分担?
两个人一起被蛰,总比一个人要好一点吧?
毕竟野蜂一共就那么多,这一个跟这两个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这会儿,刘小天已经把王兴胜当成了他要分担蜂针的对象。
王兴胜再次往前跑了几十米,回头看的时候发现刘小天和虎子依旧紧紧地跟在他身后,不由得有些气急败坏:
“泥煤啊!
我跟你说,让你的犬别跟着咱们跑,你是没听见吗?
那小家伙身上肯定沾着蜂蜜,要不就是咬死或者踩死了人家的同伴儿,它身上有气味儿,野蜂肯定是追着它的,让它往别的方向跑,咱们就安全了!”
他要是不这么说还能好一点儿,他一这么说刘小天就更不能按照他的意思给虎子下达指令了。
要是那样的话,不是坑了虎子吗?
反正这样的事儿,刘小天肯定是做不出来,相比之下虎子在他心里的重要性,肯定是要比王兴胜高的多。
再说这种危险的时候,让虎子自己把野蜂群带开,那是人干的事儿吗?
反正,刘小天是干不出这样的事儿。
而且,他也不打算放过王兴胜。
谁让这家伙对这里的地形最熟悉,还说了那样的话呢。
要是真被蛰了,就算是惩罚吧。
“班长,不行啊!
这个时候虎子不会听我的指令的!
他只会一直跟着我跑,我去哪儿他就去哪儿,而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我只能跟着你跑。
这样吧,你赶快想办法找个能够让这些野风不在追我们的地方,要不然,今天恐怕是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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