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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小说直接被蝴蝶掉,她开始准备写《剑仙任逍遥》。
感谢电视剧的火热以及各位同人太太的努力,她对这本小说印象还新鲜,但也只记得大概主线,所以许多细节剧情只能重新想。
用已经成熟的文笔再次写,这本效果比前世好得多。
赚了重生后的第一桶金,她一如前世那样选择全职写作。
她不是没想过抄袭前世那些热文,奈何操作有难度,她根本不记得。
作为失败的重生者,她唯一优势就是网文十几年的热门新奇梗,以及全职近十年磨练出来的文笔、剧情掌控能力。
即便不抄,靠着超前的经验也能慢慢混到行业头部。
截止这个时候,沈忆霄也一直认为自己是重生到了过去。
直到这一天她下楼倒垃圾,对面住户搬进来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她怔了一怔。
沈忆霄记得很清楚,对面住户应该是一对老夫妇,而非这个染着白发,纹着大花臂,一瞧就生人勿进的女人。
她有点儿怂,往电梯角落小心挪了挪,暗暗打量女人干净简练的下颌线。
【这人好高啊,都能当模特了吧?】
沈忆霄重生后刻意控制体重,但架不住运动量太小,两三年下来还是变得肉肉,最羡慕那些纤瘦匀称的美人。
所幸她的五官好,发胖也不是油腻的胖,肉肉被藏到除了脸蛋以外的全身部位。
个子不高,只有1.55,平时看人都得仰头。
这女人,怎么着也接近一米八了吧?
“你是新来的邻居?”
有点儿社恐的沈忆霄主动打招呼。
女人摘下墨镜,低头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嗯。”
“我叫沈忆霄,住你对门。”
沈忆霄到这会儿也没多想,毕竟重生总会有蝴蝶效应,换个邻居而已,不是大事。
女人点点头:“我叫裴叶。”
声音有些冰冷,但很好听,正是沈忆霄喜欢的那一款。
于是她多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搬来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呢……”
裴叶道:“今天。”
新邻居过于高冷,沈忆霄又有点社恐,于是气氛很尴尬,她只得讪笑几声:“啊?今天?还真是有缘分,我一般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才出门一趟……有机会到我家做个客?”
裴叶道:“嗯。”
沈忆霄:“……”
真是要了命了,这人也太高冷。
她缩着脖子,趿着拖鞋往垃圾桶跑,仿佛身后有什么怪物在追她。
这晚,有作者朋友说要来她的城市旅游逛动物园,问能不能在她家住两天省点住宿费。
这个当然可以啦。
不过——
“你大老远横跨半个华国就是为了来这里逛动物园?”
作者朋友:“当然,万妖谷动物园,大名鼎鼎,响彻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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