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九章
姜莱长这么大,大大小小的因为狗毛过敏的次数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小的时候比较严重,长大后只要不接触到就不会过敏。
许是因为如此,她也不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很喜欢小动物。
在和学弟交往的那段时间,她就过敏过一次,学弟家里养了狗,掉毛特别厉害,有一次姜莱坐了学弟家里的车,回宿舍就立马见颜色。
过敏在有些不过敏的人眼里,就是矫情的代名词。
比如学弟知道她过敏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他说:“这不就是起些疹子吗?过几天就好了,过敏而已,不要太在意。”
姜莱不在意别人怎么说,你过敏别人不能帮你体会,你无法让所有人都理解你,你需要做的,只是离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远点而已。
既然她没有办法不在意身上那些疹子,那她只能不在意学弟了。
还好,顾轶在意她身上那些疹子,顾轶在意她。
挂完水出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四点半了,顾轶问她,还想不想吃必胜客?姜莱摇摇头,说想回家吃。
顾轶说好,我给你做。
两个人一起去逛了超市,买了一大堆东西,顾轶本来准备开车回自己那儿,后来想想,明早姜莱能多睡会,就把车开去了姜莱家。
姜莱想帮顾轶拿后备箱的东西,顾轶拦住,对她说:“你去拿后座下面那个袋子。”
“嗯?”
姜莱疑惑。
“去拿。”
顾轶对她抬抬下巴。
“什么啊?”
姜莱半个身子探进去拿出一个Dior的袋子,“这个?”
“嗯,上去看。”
顾轶半搂着她进电梯。
根据姜莱多年斥一二三个月工资买包的经验,基本上猜出袋子里是什么,心脏有点怦怦跳的厉害。
一进屋姜莱就抱着袋子去沙发上,最后还确认一遍:“给我的?”
“嗯。”
顾轶拎着超市买的东西去厨房。
“哇!
!
!
!
!”
果不其然听见她的叫声,“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款?”
姜莱手里拎着一个三格戴妃包,其实她一直一来都不怎么喜欢戴妃包,觉得太优雅了,和她不搭。
只是这次这个裸粉色哑光皮的配色太吸引她了。
“你是不是偷看我微博了?”
姜莱拎着包包走到顾轶面前。
“我没偷看,你自己转发完了就放我面前,我以为是一种暗示。”
顾轶笑她。
姜莱那天看见一个博主买了这款包,觉得好看,随手转发了一句“这个配色我可以!”
...
五百年前,灵气日渐稀薄的修仙界再遭重创法则改变,仙路断绝!庸碌众随波逐流,醉生梦死精英群各展奇谋,博一线仙机。貌似穿越而来的水馨抚剑而笑与其和无数人一起,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不如执剑逆行,另开仙路!只是逆流而行的人,似乎也不只她一个?PS第一卷算是前传,画风有点不大一样群号480560950...
拥有能够看穿矿石材质能力的混血人类铁匠刘诺尔,从小在穿越者的人类父亲,与优秀的矮人铁匠母亲的教导下,不知世事,专心打铁,在一次机缘之下,终于不忍他如此堕落的夫妇让他找寻属于自己的梦想,而逼迫他踏上旅途的故事,危机四伏的大地,深不可测的地下城,刘诺尔会怎么做?让我们拭目以待!...
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的小保姆正在和陌生男子壁咚,我威胁她和我青春在热血中绽放,在肆意中张狂。哪有青春不年少?哪有年少不轻狂?若干年后,当我回忆起那第一次亲密接触,心中早已熄灭的热血,亦随之燃烧。...
妙手神医,医治百病,无数人跪着求医。乡野渔民,养渔种田,热销全世界,更有无数土豪砸钱购买。...
许晚歌是陛下亲封的昭和郡主,享公主食邑,外面多少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可她们不知道,许晚歌只是一个被圈养在宫里的血奴。她用她的血,供养着陛下延年益寿。许晚歌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在黑暗和血腥里结束,却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一个小侍卫,救她于危难。可两个人,却最终没有逃得出宫城。最后的关头,那侍卫护着她,被万箭穿心。重活一次,许晚歌要先找到那个小侍卫,哪知道侍卫没找到,却被将军拦下。郡主,救命之恩,不是要以身相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