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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看上了就追。
不要像小b一样,总觉得暗恋的滋味最美,才暗恋对方两天,就成为了人家的第三者,这就是报应。
看上了就追,相中了就买,绝不再做后悔的事情。
现在有人问我,为什么你总是那么激动,那么草率地作决定?看到这篇日志,我才想起来,原来早在那么多年前我就说服自己要改变。
宁肯作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
2012年3月20日
命和认命
醒来已经是下午3点。
虽然说外面的温度已经很低了,但是我在北京的房子还是可以看到通透的阳光,像水面上的波光一缕一缕地扑进来。
也许北京最吸引人的就是它冬日的阳光。
夏天打开窗户,看到的是一棵巨大无比的树,招摇着长到了7楼,目光所及之处只是它的腰部,茂密的枝叶如此厚重,绿色也是一层一层涂抹上去,住在这样的楼房里,早晨的心情自然会变得很好。
最近加班到很晚,第二天上午陆续会接到很多陌生的电话,对方突然提起一件事情,让我从脑子里搜索不到关键词,只能用&ldo;你好&rdo;&ldo;是的&rdo;&ldo;没问题&rdo;来搪塞对方的询问,基本上都是没有意义的答案。
挂了电话,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记忆力,怕自己一觉之后什么都忘记了。
想了半天,硬是想不起来,再转过头发现已经迟了好几个采访,不禁嘲笑自己平时的效率。
看来一个人最没有安全感的时候就是半梦半醒之间,无论做任何事情首先是怀疑自己,然后下意识地不允许自己出现错误,用找不到缺陷的词语来回答,结果是每一件事情的结果都是双方均很满意,完了互道感谢,挂了电话却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以前看书的习惯是睡前看,现在则是醒来看。
村上春树的书读了很多遍,总是没有个止境,因为他写的大都是个人的生活状态,而少论及社会意义。
所以留下的印象往往是当时震撼过后却又不那么记忆犹新。
可见人的状态是经常过着过着就迷失了自己。
不然每次看过,再看的时候,怎么又会忘记了当初自己的心境。
一个人的时候看村上的书,则是一种逃避。
不过也未尝不可,相反这种感觉经常是以不可抑制的状态出现,一个人,窝在沙发上,一瓶可乐,客厅的时钟滴滴答答,转眼就是一个下午。
就像蚕在作茧,只忙于构筑一个人的世界。
很多人的书都可以从中看到作者本人的品行和世界,但往往大多数人的魅力并不吸引人。
所以多数的派对作家靠吸取他人精华来装点自己,末了在自己的头上、胸口插上一朵俗不可耐的大红玫瑰,这是类似动物求欢的举动,还是会吸引到一些马路读者。
最近看《ho小报》,有冯唐的文章。
boya刚好近期也在网上和我聊起这个人,他颇为自豪地告诉我,2002年就看过冯唐的《万物生长》,言下之意是告诉我,有潜质的东西早就被他所留意,而不是现在人云亦云,简单地就撇清了我和他的层次。
关于命运,小报上很多人长篇累牍。
冯唐说:姑娘站在那,我在这,姑娘迟迟不过来,这就是命。
我收拾好自己,带着玫瑰和电脑走过去,这就是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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